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非常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將知識產權保護作為打造國際一流博覽會的重要舉措。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將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投訴機構,并提供相關資訊與調處服務,保護各國參展商和相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為境外參展商在中國獲得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指引,積極營造良好的參展環境。
為做好進口博覽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總結出一些常見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提供以下解答。
一是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在展會期間提供相關法律咨詢與調處服務。
二是在展前階段和展會現場邀請知識產權專家提供咨詢服務,便利參展商和采購商在中國申請和獲得知識產權保護。
三是積極與上海市相關知識產權部門協調,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維護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積極為參展商和采購商提供一流知識產權和商事法律咨詢服務,結合進口博覽會特點,在展前、展中、展后各環節制定了工作方案,打造良好的參展環境和創新環境。
在展前階段,制定進口博覽會知識產權宣傳手冊,會同相關部門研究開通知識產權咨詢熱線,通過參展手冊、官網等多種途徑公布知識產權保護信息,提示參展商參展注意事項,為參展商和采購商提供指引。
在展會期間,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屆時將邀請有關知識產權和商事法律專家入駐,為參展商和采購商提供專業服務。
在展后階段,繼續通過官網、呼叫中心和咨詢熱線,為參展商和采購商提供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中心將及時匯總分析相關咨詢和投訴處理情況,研究完善相關服務。
主要內容包括承諾參展的展品、展品包裝、展位設計、宣傳品以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等參展項目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展會期間攜帶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遇到知識產權糾紛的,配合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Q5:參展商參展前如何加強自身知識產權保護?
展會方建議參展商在參展前審查其參展展品、展品包裝、展位設計、宣傳品以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等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狀況,防止發生涉嫌侵權行為。
參展商可以通過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官網(www.ciie.org)或服務熱線(+86-21-968888)等方式,了解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以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和商事糾紛處理的工作辦法,合理制定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案。
Q6:參展商的參展項目是否需要在中國具有知識產權?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建議參展商在參展前對擬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在中國尚未申請知識產權的,可以根據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申請,以便更好地獲得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Q7:參展商如何了解在中國申請和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信息?
參展商可以查詢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網站,了解在中國申請和保護知識產權相關信息。部分相關網站如下:
(1)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http://www.ipr.gov.cn/
(該網站由商務部主辦,網站上開設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專欄,提供中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指引等服務。)
(2)商務部官網
http://www.sipo.gov.cn/
Q8:參展商參展時是否要攜帶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為更好地保護參展商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和快速處理可能出現的知識產權糾紛,對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或具有相應許可或授權的,參展商參展時應攜帶相關權屬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備查。
Q9: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在展會期間是否會設立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服務機構?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制定了《關于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對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的組成、咨詢服務、投訴處理材料和程序等內容作出規定。有關信息請查詢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官網(www.ciie.org)。
Q11: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提供哪些咨詢服務?
參展商在展會期間遇到知識產權投訴的,應按照《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關于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的規定,配合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的調處等工作。參展商確實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Q14: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就什么樣的知識產權向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提出投訴?
知識產權權利人就被涉嫌侵犯的知識產權提出投訴。其中,被涉嫌侵犯的知識產權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
Q15:投訴人向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投訴應采取什么形式?
投訴人應按照《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關于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提交材料,包括:
1、投訴申請書;
2、被投訴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證據材料;
3、合法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
4、委托代理人投訴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服務中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可以要求投訴人出示檢測檢驗報告、公開出版刊物(專利文獻、教科書、雜志)等其他材料。
Q17: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對投訴材料的形式及真實性有什么具體要求?
投訴人應當保證其提交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中文譯本。如果投訴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等材料是在中國領域外形成的,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在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Q18: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對哪些知識產權投訴不予接受?
根據《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關于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第十條,投訴具有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服務中心可以不予接受。
一是投訴人已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涉嫌侵權的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尚未處理完畢或審結的;
二是知識產權無效或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之中的;
三是知識產權存在權屬糾紛,正由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處理,或由人民法院審理的;
四是投訴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備,不符合《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關于參展項目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Q19: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接受投訴材料后將采取什么樣的處理程序和處理方式?
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接受投訴材料后,將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第一,及時通知被投訴人,要求被投訴人在24小時內答復;
第二,被投訴人認為被投訴參展項目不侵權的,應向服務中心提供其合法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以及證明不侵權的其他證據材料;否則應簽署《承諾書》,并主動撤下被投訴的參展項目,在展會期間不再展出。
第三,在充分聽取投訴人與被投訴人意見的基礎上,服務中心可以視情況組織調解。
被投訴人違反其簽署的《承諾書》,在當屆進口博覽會再次展出涉嫌侵權的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可以向展會方建議,依照參展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或取消被投訴人的參展資格。
Q21:投訴處理過程中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有何注意事項?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積極配合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開展相關工作,遵守展會秩序管理相關規定。對影響展會秩序的,依照展會秩序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Q22:當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結束后,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將如何處理投訴材料?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結束后,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將及時整理投訴和處理情況并進行統計分析,相關信息可根據工作需要向相關部門通報,并可作為下屆進口博覽會參展資格評審的參考。
后期,中昱將積極參與到與企業展會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同時為展會主辦方提供完善的知識產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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